通知情况如下:一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缴税期限延至2015年4月20日;二代扣代缴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015年4月20日;三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缴税期限延至4月20日;四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缴税期限顺延至2015年4月20日;五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缴税期限延至2015年4月20日。
上述事项公布后,攸县国税局有关责任人表示能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情况,方便纳税人缴税,获得好评。
来源:红网
作者:刘平辉
编辑:刘娜
本文为税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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