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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南:浅谈营改增对建材行业增值税征管的影响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华南 编辑:刘娜 2015-02-27 16: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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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适当时候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将全面实行营改增的消息已成定局,建材行业增值税将步入良性征管时代。本人就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实行营改增对建材增值税征管的影响进行粗浅的分析。
  
  (一)建材行业增值税征管的现状
  
  一、国地税分别管理成为建材增值税主要漏洞
  
  国税对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征收增值税,地税对消耗建筑材料为主的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征收营业税,国税地税各自对管辖的税种进行征管,建筑材料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最终销售给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时断裂,建筑材料是否征收增值税对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征收营业税没有直接影响。
  
  二、不开具发票是建材增值税漏管的主要原因
  
  因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主要消耗的建筑材料品种多到成千上万;除水泥等部分建材有正规来源渠道外,多由非规范征管的小商小贩中取得;销售方尽可能不开具发票,取得方难以取得合法发票或因成本核算复杂干脆不需要取得发票,造成建筑材料增值税大量流失。
  
  三、委托代扣不规范也不合法
  
  目前一些地区采取委托代扣的办法,就是当地政府牵头,由财政部门对预算付款的建筑工程在结算付款和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时按总价的一定比例减去已经取得发票部分,由取得建筑材料方为建筑材料销售方代扣增值税。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委托代扣办法造成了代扣成为代交、纳税人与纳税义务人不一致、依法如实纳税与按一定比例计算不一致等不规范不合法的行政行为。
  
  (二)建材终端产品营改增的变化
  
  一、畅通了建材行业的增值税链条效应
  
  营改增后,建筑材料从生产直到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终端产品保持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体现了增值税设计理念的道道抵扣、环环相联的链条效应。
  
  二、解决了国地税分别征管的脱节现象
  
  营改增后,建筑材料从始到终都由国税征管,便于从制度和体制上完善建筑材料税收的征管,消灭了税收征管的真空带。
  
  三、堵住了建材增值税长期漏管的玩疾
  
  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如果不取得建筑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可能抵扣构成产品主体的建筑材料的税款,增加自身的税收负担,自然就堵住了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长期以来不习惯取得建筑材料合法发票的行为。
  
  (三)建材行业规范化征管的未来
  
  一、税源规模会大,征收管理要细
  
  未来由于建筑业和成品房销售业终端产品销售额数额巨大且易于掌控,建筑材料的增值税税基规范明显宏大;由国税部门统一接管后征收管理将更加严细。
  
  二、发票管理会严,信息交流要畅
  
  未来建筑材料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普遍使用,建材发票管理更加严格规范,有利于以票控税;建筑材料从生产、流通到最终消费的信息都将纳入国税征管系统流畅的共享。
  
  三、纳税服务会优,查处力度要大
  
  未来建筑材料终端产品营改增、发票管理由松变紧,国税在税法宣传辅导的力度会大,将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优质的纳税服务;对过去建筑材料税收漏洞要鼓励自查,发现有意偷逃税行为要加大查处的力度。
  
  (作者系资兴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干部)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华南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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