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座谈会,益阳市国税局召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益阳市分公司四大电信运营商及市电力局、财务负责人和有关财务人员一起,就供电企业向电信企业提供非直供电力开具发票问题进行沟通和磋商。
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试点过程中,电信企业纷纷反映其通信基站、机房耗用的电力,大多为电力企业通过总表单位非直供。因总表单位情况复杂且大多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信企业有将近8500万元的电费金额难以从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为解决这一问题,益阳市国税局深入调研,并积极向湖南省国税局反映问题。2015年1月,省国税局下发了《关于供电企业向电信企业提供非直供电力产品有关发票开具问题的公告》,就有关非直供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为落实公告内容,帮助电信运营商取得电力企业的支持,同时防止虚开,益阳市国税局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主动召集移动、联通、电信、铁通四大电信运营商和电力部门相关人员召开联席会议,就相关政策问题进行现场宣传和解答,就非直供电力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主体、形式以及资料报送的内容、审核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切实解决了纳税人的实际问题。
自“营改增”实施以来,益阳市国税局积极服务“营改增”纳税人,采取上门辅导、集中培训、座谈会、网上答疑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获得纳税人的一致好评。2014年,全市累计入库“营改增”增值税16321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夏艳红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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