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该企业为园区一增值税企业,由于成立之初,业务量不多,将部分房产用于出租。税管员在得知情况后,主动上门宣讲税收政策,告知该企业应按规定开具租赁发票,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如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可以免征营业税,为该小微企业送上了政策“开门红包”。
自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出台以后,湘潭市九华区地税局对外加大宣传力度,要求税管员逐户宣讲到位,尤其应加强对新开户的纳税辅导。对内加强考核,将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区地税局绩效考核范畴,对未执行到位而多征的,责令税管员限期为纳税人办理抵退手续,并将结果反馈业务科室,以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截至2014年12月底,湘潭市九华区地税局已为600余户小微企业办理营业税减免320万元,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动力,得到纳税人的纷纷点赞。
来源:红网
作者:万婧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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