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地税局、株洲市地税局相关要求,株洲地税稽查局特制定、下发了《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局领导班子、党支部、党员干部开展“回头看”的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局主要领导担任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在狠抓自身整改“回头看”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科室“回头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并对相关深化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各支部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整改任务,落实人员,明晰责任,倒排时间,狠抓执行,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同时,根据株洲市地税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暗访的工作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大梳理、大排查,对整改方案落实、制度建设、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九项便民新举措》落实、整治“三难”、“慵懒散”和“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等11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既有成效进行“回头看”,对已整改落实到位的,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来源:红网
作者:傅强 潘晓艳
编辑:胡芙
本文为税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