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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衡阳11月28日讯(通讯员 何勇飞)日前,湖南省耒阳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辽宁省国税部门关于协查耒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的函,立即组织力量对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情况进行检查,调取了相关资料,并依法对单位经营销售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调查,对单位的下游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取得了公安部门的询问笔录,证实了其偷逃国家税款,非法取得30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13024446.55元的违法事实。
近日,耒阳市国税局做出处理处罚决定,追缴该公司所少缴的税款13024446.55元,处以罚款2858113.61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目前已入库税款630000元,罚款952704.54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何勇飞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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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tax.rednet.cn/c/2014/11/28/35353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