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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地税局对53种“为税不为”行为说“不”

来源:红网 作者:朱泽真 编辑:胡芙 2014-11-24 2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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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11月24日讯(通讯员 朱泽真)11月21日,郴州市地税局印发的《地税工作人员“为税不为”问责暂行办法》规定,地税人员的5类25项53种“为税不为”行为将被追责。这是郴州市地税局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地税人员谋事、干事能力祭出的又一“紧箍咒”。
  
  《问责暂行办法》采取正列举的方式,将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结小圈子;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态度生硬,不履职尽责;管理不严、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当“老好人”等5大类问题列入问责范围,其中仅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一类问题就被细化为审批、办文、服务、税收征管及执法、工作纪律、完成本职工作、专项或综合考核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等11项内容53种情况,对地税人员现有工作实现“全覆盖”。
  
  违反《问责暂行办法》的地税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同时一并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优资格等方式的问责,有效构筑起全市地税工作人员履职的“立体监控”体系,极大激发了地税人员主动作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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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泽真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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