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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新:家庭装修业的税收管理亟待加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胡芙 2014-08-19 15: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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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多,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家庭装修居室的费用支出一般占购房价的10%-200%不等。由于承担私房装修者大都是个体装修队,他们二人一伙,三人一组的装修队皆难纳入规范管理,造成了这一行业的税收流失颇多。
  
  一是无证营业,不申报纳税。凡从事居室装修的人员多数来自农村或城市郊区,凭手艺干活挣钱,装修活分散,无需厂房和很多设备,几把锯子、刀子、锤子、刷子等简单工具就干起来,他们既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又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更谈不上申报纳税。
  
  二是包工包料,现钱交易。有的双职工搞居室装修,自已无时间购买材料,又不能天天守住,干脆让装修队包工包料,那里谈得上到税务机关自觉申报纳税呢?
  
  三是不开发票,纳税无凭。有的装修队干了几年,虽办了税务登记证,但他们不肯到税务部门购买发票。税务部门查税,既查不到经营收入又查不到发票依据,这股逃税暗流难以堵塞。
  
  四是“游击战术”,鞭长莫及。今天在这户装修,明天又到另一处装潢,可以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查也查不着,找也找不到。
  
  如何加强家庭装修行业税收征管,笔者认为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税,教育个体装修队明确自已的纳税权利和义务,树立自觉纳税意识;第二,强化税收征管,切实加强对个体装修人员的控管,摸清装修从业人员的底子,经营情况,促其办理税务登记,实行按月或按季定额申报纳税,从根本上堵塞这股偷逃税暗流;第三,建立机构或代征税款责任制。在税务人力充足的地方,可建立装修业税务登记管理站所。成立装修行业管理组,要求税务人员实行走街串户,明查暗访把分散的装修业的税收管起来,或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承担私房装修中的代征税款责任;第四,部门联动,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在明确物业管理机构协税的同时,要与工商部门联动,互通信息,促使装修者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尽快到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督促装修者在装修工程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到代征单位办理工程登记,完工后必须缴清税款。特别是国、地税部门要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经常性地要互通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以堵住家庭装修行业的税收漏洞,尽可能的减少税款流失。
  
  (作者为双牌县国税局办公室主任)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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