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稽查和纳税评估、总结阶段,株洲市地税稽查局从42户房地产企业中选取了自查不彻底、可能存在涉税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各基层局按自查户数的30%进行选户。对未纳入重点稽查的房地产企业实施纳税评估工作,评估面达到100%。
在工作中狠抓欠税清缴,重点做好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地方各税应征尽征,不留死角。同时,也加大了对房地产企业全装房(精装房)、“甲供材”、合作建房、代理拆迁、预收定金、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项目或业务的检查力度,对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严格按规定实施清算。
此外,也切实加强了房地产企业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管理,积极辅导企业做好纳税调整及账务处理。并严格按要求出具了稽查报告及纳税评估报告,对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欠税、资本交易项目、精装修等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自专项检查自实施以来,株洲市地税系统共组织297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自查补缴税款9311.33万元,清缴欠税1.87亿元,本次检查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来源:红网
作者:傅强 潘晓艳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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