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郴州市国税局决定成立2014年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郴州市国税局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有:集贸市场个体税收和零散税收管理情况、发票管理情况、注销清算税收管理情况、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情况、商贸行业税收管理情况、税收执法疑点核查情况、后续督察情况,主要包括2013年税收执法督察整改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工作分县市区国税局全面自查、市国税局重点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县市区国税局全面自查阶段,要求各县市区国税局对本单位的税收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录入执法系统。自查工作应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
市国税局重点检查阶段,主要是市国税局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不少于6个单位)。预计为9月底前完成重点检查工作。分析总结阶段则主要是各单位认真研究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中反映的问题,细致总结,最后形成本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工作报告》。
来源:红网
作者:陈友训
编辑:实习编辑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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