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餐饮业2012年至2013年度发票的开具、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有无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列支的大额发票业务是否真实,有无虚开发票、有无非法取得发票等行为,整个整治活动将于11月7号结束。
通知中明确要求,株洲各县(市)、区局检查高、中档餐饮企业不得少于3户,检查从餐饮企业取得发票的纳税人不得少于5户。对于国、地税共管的检查对象,地税局要主动与国税部门联系,加强配合,协商选案,共同入户检查。检查中发现有问题发票的,要全面检查企业涉税情况,并对受票方展开延伸检查,涉嫌税收犯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严惩不贷。
来源:红网
作者:傅强 潘晓艳
编辑:实习编辑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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