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来,绥宁国税局积极探索对建筑材料实行“以票管税、先税后证、以证控税”的控管办法,加大与国土、房产、公安、地税等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严把“工程备案登记、项目预留款拨付、产权证前结算、凭票付款和部门联动查验审核”五道关口,有效解决了建筑材料税收征管漏洞。
此外,绥宁国税贯彻落实《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取得了政府的高度重视,绥宁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税收征管的制度措施,还专门成立了征收办公室负责建筑材料税收的征管,有效防治了建材税收流失。
来源:红网
作者:阳慧琴
编辑:刘正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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