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率征收;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以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按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费率征收;
个人所得税统一采取按开票金额(不含税)预征1.5%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可以凭纳税凭证到当地地税部门申请核实结算,多退少补;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国税窗口代征的地方税费,允许凭纳税凭证到当地地税部门抵缴应纳税款。
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链接:关于我省国税部门窗口代开发票代征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税[2013]58号)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正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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