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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清费立税减轻煤企负担

来源:中国网 编辑:见习编辑:胡芙 2013-10-23 0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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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资源税改革尚未铺开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并宣布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修改,标志着我国资源税又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改革正式开始。但根据现在的资源税收费标准,开始实行“从价计征”的资源仅有石油和天然气,包括煤炭在内的其他资源品的征收仍然以“从量计征”为标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将使各上市公司业绩有不同程度下行我们根据各煤炭上市公司2013年中报及2012年年报中披露的数据统计了各公司资源税情况。平均来看各上市公司资源税税率在今年上半年和去年全年分别在0.78%和0.72%水平。据我们估计,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税率有可能调整至煤炭价格的2%-5%.
  
  整体看,若税率调整至2%,则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范围在-4.3%到-31.1%不等。煤炭资源税改革呼声渐起,业内认为最有可能调整到5%税率水平。根据我们的统计,若资源税税率调整至5%,则对煤炭上市公司2013年EPS影响将为-13.4%到-86.7%.除资源税外,目前煤企仍承担其他名目繁多税费目前煤炭企业承担的政策性费用中,资源税只占很小的比例。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所今年3月发布的《加快推进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综合改革研究报告》统计,涉煤企业的税费包括资源环境类25种、经济建设类4种、行业管理类6种、市场行为类6种、企业发展类2种、社会功能类10种、交通运输类35种。
  
  资源税改革:清费立税是关键目前煤企承担的资源税率虽较低(平均0.7%),但若加上其所承担的其他各项费用,则实际煤企税负压力已经很大。目前资源税改革面对的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全国各省煤炭政策不一,资源状况不同,苦乐不均,加之煤炭市场不景气、地方清理税费的难度较大,平衡协调问题颇多。因此,资源税改革不应以增加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应考虑到煤炭企业面对的现状,先清理各级政府诸多针对煤炭企业的收费,以清费立税为基础。

来源:中国网

编辑:见习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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