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式稽查”,既能尊重和及时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因纳税人非主观故意行为而受到税务处罚情况,又能激发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在维护税收征纳关系的同时,有效提升税法遵从度。
双清区地税局稽查干部增强服务意识,继续深化“阳光稽查”,使执法与服务相融合,检查与自查相促进。根据纳税人经营和纳税情况,稽查部门与税源管理、征管、税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自查政策,做好备查企业的思想工作,打消纳税企业思想顾虑;逐户辅导、专人对口负责、定期跟踪,及时发现、帮助解决企业自查中出现的各类涉税问题,降低纳税人非主观故意导致的漏缴、少缴税款风险,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来源:红网
作者:唐琼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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