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强调地方政府不得擅自做出税收开征、停征、预征、免税、补税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对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促进税收收入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今年4月上旬起,为让更多的地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了解、熟悉该法,更好地关心支持地税工作,珠晖区地税局特地将《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印刷了一百本,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由局长刘利中向区政府及各部门领导送出。迄今为止,赠送的对象已经包括珠晖区区长、副区长,以及财政局、国土局、房产局和工商局等兄弟单位的一把手等三十余人。
为进一步宣传该法,营造综合治税的大好局面,下一步,刘利中表示将把《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送给党委、人大、政协的领导和各家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将税收宣传进行到底。
来源:红网
作者:杜卫国
编辑:刘正需
本文为税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