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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户执法有据可依 雨花国税邀请纳税人“挑刺”

来源:红网 作者:胡芙 赵芳 孙雯 编辑:刘娜 2015-05-12 16:01:0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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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记者 胡芙 通讯员 赵芳 孙雯 长沙报道
  
  “办理农林牧渔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需要涉税调查科或税务分局进户调查核实。”张巧是长沙县枞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会计,今年2月份,张巧所在的公司从长沙县国税局划至长沙市雨花区国税局管辖。5月12日,他收到了雨花区国税局通过微信,推送的这样一条信息。
  
  张巧告诉记者,信息让他更加明确地知道公司是否在税务部门进户执法范围内,也让执法更加透明,公正。
  
  为响应国家简政放权要求,优化党风廉政建设,雨花区国税局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角度出发,针对进户执法这一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工作,对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过程进行切实规范,促进形成新常态、新税风。
  
  事前:晒进户执法工作事项清单
  
  为落实纳税服务规范,5月初,雨花区国税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向纳税人公开晒出了进户执法工作事项清单。
  
  清单包括20项内容,明确了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事项和下户的责任科室,每项皆有文件依据。通过清单,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进户执法工作事项一目了然。
  
  雨花区国税局对内还下发通知,严禁和杜绝清单未列举和未经批准的进户执法事项,以此解决纳税人反映较多的“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进户”问题。若是纳税人遇到清单中未列举却进户检查的事项,可随时向雨花国税纪检监察举报热线0731-85668418进行反映。
  
  事中:严格进户执法流程审批制度
  
  为加强对进户执法工作的管理,雨花区国税局早在2013年11月,就严格执行进户审批制度来规范进户工作流程。
  
  制度要求,税务人员在下户之前需填写《下户公务签发单》,由所在科室科长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审批后,方能进户执法。
  
  “下户公务签发单为规范进户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雨花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科长李伟雄介绍,签发单审批制度可以掌握科室人员下户的时间、事项、人数,不管是对加强科室内部管理,还是对监控科室人员遵守党风廉政纪律的情况,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而随着简政放权的推进,税务总局取消了部分进户执法项目,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税企双方的负担。数据显示,雨花国税税源管理二科过去每月要审批200余份下户签发单,现在每个月只需审批不到50份。
  
  事后:廉政监督确保廉洁执法
  
  为了加强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2013年初,雨花区国税局在全市率先推行“电话问廉”制度。从各个部门抽取一名骨干力量组成“兼职监察员”队伍,和局内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每月电话抽查回访350户纳税人,并根据严格规定的电话用语与回访问题,了解税务人员进户执法是否属实,是否存在不廉洁等行为。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这种主动邀请纳税人“挑刺”的行为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认可,纳税人也表示,遇到问题“有处可说”,让他们更加放心,对税务机关的进户执法工作不再抱有抗拒心理,反而希望税务人员多到公司来指导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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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芙 赵芳 孙雯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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