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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地税局推行股权变更登记“税收前置”模式

来源:红网 作者:朱泽真 胡新民 编辑:胡芙 2014-11-19 1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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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11月19日讯(通讯员 朱泽真 胡新民11月19日,郴州市北湖区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在到市地税部门申报缴纳252元印花税,取得《股权变更税收结算证明单》后,凭证明单到工商部门顺利地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在活跃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股权变更业务越来越频繁,为防止税收流失,堵塞征管漏洞,11月3日,郴州市地税局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企业股权申请变更或注销工商登记时,应先到企业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填写《股权变更税源监控表》,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再持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股权变更税收结算证明单》,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股权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这种事前介入型的征管方式,一举化解了事后查补型征管所面临的诸多问题,有效强化了税源控管,引导纳税人合理化解涉税风险,实现征纳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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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泽真 胡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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