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8日讯(通讯员 湘瑞轩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汝城县融德矿业有限公司私户收款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汝城县融德矿业有限公司将萤石精矿销售收入长期挂于往来账项,并通过实际控制人的私人账户收取货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317.20万元。202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64.6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已追缴入库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409.61万元,剩余滞纳金正按规定进一步追缴。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挂账、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偷逃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更好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来源:红网
作者:湘瑞轩
编辑:林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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