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经营了一家品牌餐饮店,异地开办的两家分店均为个体工商户,同一品牌、同一老板,两家店年应纳税所得额均未超过100万元,应该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呢?快来听听税务小李哥怎么说吧!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马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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