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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制为绿水青山拉起保护网
2021-10-12 09:31:25 字号:

绿色税制为绿水青山拉起保护网

近日,税务总局公布的两组环保税数据格外引人关注:目前我国环保税纳税人户数达46.2万户,与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之初的26.7万户相比,增长了近一倍;同时,环保税税额一直保持稳定甚至出现下降,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实现收入205.6亿元、213.2亿元、199.9亿元。

“数据表明,户均纳税额明显减少,企业污染排放量持续减少,节能环保产业不断发展,绿色税制的正向激励效应已经显现。”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练奇峰说。

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构建和落实落细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以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引领企业向绿而行、因绿而兴。

打造“多税共治”绿色税制

2016年7月1日,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绝大多数矿产品资源税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河北率先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

2017年12月1日,我国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启动水资源税扩大改革试点,连同之前开展改革试点的河北省,目前共有10个省份正在进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

2020年9月1日,由资源税条例升级而来的资源税法施行,资源税征管遵循的法律级次更高、刚性更强,这为绿水青山拉起了又一张“保护网”。

随着一项项举措的落地执行,在助力污染防治方面,税务部门建立落实税收优惠与实施税收限制“双向用力”,开采、生产、流通、排放、消费“五环相扣”,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以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

绿色税收对企业形成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引导企业节约资源。以资源税为代表,通过实行从价计征,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挂钩的直接调节机制,促进市场主体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实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并释放生态红利。

促使企业减少排放。以环保税为代表,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设置差别化的污染当量值,实行“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激励机制。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引导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特别是高危污染物的排放。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无论是环保税还是资源税抑或水资源税,每次改革都促使企业既算经济账,也算环保账,主动转变原本粗放的生产方式,走上加快技术革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之路。

税务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20年北京、河北等10个水资源税试点省份,取用地下水水量占总水量的比例为33.5%,比改革前2016年的41.5%下降了8个百分点。环保税法实施3年,每万元GDP产值对应的污染当量数从2018年的1.16下降到2020年的0.86,降幅25.8%。3年来,全国纳税人因低标排放累计享受减税优惠102.6亿元,因集中处理污水享受免税红利152.2亿元,因综合利用固体废物享受免税红利39.9亿元。

“这说明以环保税为主体的绿色税收体系带来了明显的节能减排效应。”练奇峰说,尤其是相关减税优惠政策,激发了企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有效引导企业从被动减排向主动减排转变。

精准服务护航企业“造绿”

好的税制要靠有效的征管来落实。面对绿色发展新形势,税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从实践探索出发,不断创新优化征管和服务举措。

以环保税为例,针对污染物排放具有瞬时性、隐蔽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征收环保税对污染物排放监测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实际,环保税法科学设定各方责任,最大程度凝聚税收共治合力,形成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全新征管机制。

税务部门依托征管系统信息,精准定位纳税人,“一企一策”“一对一”开展培训辅导,以问题为导向,“面对面”解答政策执行口径和申报实务中的问题,精准助力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

资源税法施行后,税务部门简并了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表,增加按季申报纳税,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自今年6月1日起,资源税、环保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实现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办税效率大幅提高。

这一系列举措,企业的感受最直观、最真切。“和以前一税一表甚至一税多表相比,现在报税一表就能搞定,确实太方便了!”浙江省永嘉县百盛阀门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吴小燕感触颇深,以前每个季度申报环保税,她要填报158条数据,花费两个小时,如今税务部门优化服务,上线申报批量导出导入功能后,只要两分钟就能完成。

为企业的未来持续“加绿”

除了显而易见的减税效应,绿色税制的精准实施,还形成了更大的税收杠杆撬动力量。

这种力量体现为企业的绿色发展效应。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资源开采企业,资源税法施行后,在减税效应激励下,企业放弃了长久以来的“采富弃贫”经营模式,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享受税收优惠,降低生产成本,走上良性循环。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拥有两台3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后,该公司投资1.07亿元,在2019年分两批次对现有1、2号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改造项目实施后,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由2018年的174.04万吨降低到2020年的30.77万吨。据统计,该纳税人申报环境保护税由2018年159.13万元下降到2020年21.41万元。环境保护税开征之前,该企业2017年的排污费为121.59万元,环境保护税法的施行激励并促进其治污减排。

绿色税制通过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让曾经的污染大户获得“新生”,也推进了节能减排,让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从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结果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

立足当前,减税红利、发展红利,个体的绿色效应、整体的生态效应,都用生动的事实,让企业见证了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力量,给企业未来持续“加绿”增添了信心。有关机构发布的《2021A股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显示,992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对环保事业的投入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马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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