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5日讯(通讯员 易浩 李慧君)“索要发票的好习惯,给我带来了好运气!”5月15日,汨罗市民高先生从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兑完奖后,喜滋滋地分享起了“获奖感言”。
5月11日,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二次开奖活动第三期奖项揭晓,汨罗市的高先生惊喜地发现自己中了三等奖,奖金2000元。“这张发票,是4月15日我在天恒超市买电高压锅时开的,票面金额是1067.7元。”高先生拿出发票说,“税务部门对这个活动的宣传力度很大,在店里消费后,前台付款时都能看到‘开发票,中大奖’的提醒。”
今年1月起,汨罗市税务局积极在户外电子屏、公交站台、商业门店等地投放海报,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大力推广“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
为充分调动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规范商家依法开具发票的行为,湖南省税务局联合省财政厅开展了2020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按照活动规则,自然人消费者在除购买不动产以外的所有行业取得金额100元以上的发票,将购买方名称填开为自己的真实姓名,即可参加三次开奖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易浩 李慧君
编辑:黄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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