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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当给力 “互联网+发票有奖”再升级
2020-05-09 17:26:06 字号:

“湘”当给力 “互联网+发票有奖”再升级

红网时刻5月9日讯(记者 黄瑞婷)5月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获悉,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保障开奖结果的公平、合理,活动规则有所调整,8日起中奖概率和奖金额度均有所提高。

过去规定,单张发票不论票面金额大小,在“一次开奖”环节,只能摇奖一次,奖项分为四个等次,奖金10元至100元不等。调整后,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在“一次开奖”中增加一次摇奖机会,发票票面金额越大,摇奖机会越多。

此外,原来规定单张发票在“二次开奖”时,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即增加一次摇奖机会,可多次中奖,上不封顶。调整后,单张发票单次开奖最多中奖一个,奖项从高。

同时,明确三类发票不列入“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范围,包括“税率”栏次为“免税”或“不征税”字样的发票(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开具的“免税”字样发票除外),税率为零的发票,购买自来水、电、燃气、电信服务、保险服务取得的发票。

“二次开奖”中违反发票管理相关规定、消费者弃奖、同时中多个奖项而作废的奖项和奖金,自动累积到下一期的奖池中,增加下一期相应奖项设置和奖金额度。并且,利用或套取他人发票(含发票信息)参与“发票有奖”活动的,取消其参与“发票有奖”活动资格;已兑奖金的,追缴其已兑奖奖金。

来源:红网

作者:黄瑞婷

编辑:丁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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