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8日讯(记者 马娅)2020年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二次开奖活动(第一期)今日在长沙举行,原定于在湖南卫视元宵喜乐会节目播出的摇奖活动,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本次活动顺利产生611个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5万元(含税,下同);二等奖1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6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2000元。具体获奖名单,可关注“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据介绍,此次开奖实行中奖概率与发票金额正相关的中奖机制,即发票金额越大,摇奖机会越多,中奖概率越高。发票金额每增加100元,就增加一次摇奖机会,上不封顶;比如,消费者开具一张票面金额1万元的发票,就有100次摇奖机会。符合条件的单张发票可能多次中奖,此次开出的611个奖项中,就出现了单张大额发票多次中奖的情况。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张发票,三次开奖,参与二次开奖后,即自动参与三次开奖,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管纸质发票。三次开奖的开奖条件是每期三次开奖现场开奖前1个自然年内成功参与过二次开奖且每期三次开奖现场开奖前未作废、未冲红的发票,同样是发票票面金额越大,中奖概率越高。三次开奖现场开奖时间为2021年1月,每期设10个奖项,单个奖金人民币50万元。
中奖者应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电子普通发票需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打印件),与中奖者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前往省内任一县级税务局的征管部门兑奖。
中奖者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与中奖者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
对提供身份信息、发票信息与开奖信息一致,且符合兑奖情形的中奖者,兑奖税务机关将在20个工作日以内以转账的方式兑付奖金,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当前疫情,税务部门建议大家待疫情平稳后再去兑奖。
来源:红网
作者:马娅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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