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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马娅 2021-12-20 09: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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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实施1个月(11月1日至30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税费471.4亿元。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国家在已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施“减、退、缓”税等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减轻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

7成小微企业无需缴税

“税收缓缴政策雪中送炭,预计可以释放第四季度70多万元税款,这些钱攥在手里,对企业发展助力很大。”河南优德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郭晓焕说。

10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此次推出的税收缓缴政策覆盖面广,涵盖税费种类多,优惠力度大。”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介绍说,主要是针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商户。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中型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各项税费金额的50%;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全部税费。

进入第四季度,企业资金回笼压力加大。“税收缓缴政策相当于一笔短期无息贷款,预计可缓缴89万元税款,减轻了我们后续发展的资金压力。”河北百草康神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峰说。

为确保税收缓缴政策及时有效快速落地,税务部门提前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打上标识、提示提醒,方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并通过电话、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点对点”辅导提醒。

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分布密集的浙江,杭州乾龙电器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卜江莲测算,新政落地首月,公司享受增值税、城市建设税等各项税费缓缴100余万元。

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税务总局成立电力保供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制发通知,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应缓尽缓。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全国为4800多户煤电和供热企业累计办理“减、退、缓”税215亿元。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煤电和供热企业税款实施缓缴,是在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等对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背景下,政府采取助力企业纾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此外,今年国家继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先的优惠基础之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上述措施,前三季度,全国7成有经营活动收入的小微企业无需缴税。

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动能

今年以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连续推出,税收红利不断释放。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各类企业提前享受加计扣除金额1.3万亿元,减免税额3333亿元,有力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和动能。

据了解,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缓解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今年3月,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企业在10月纳税申报期可提前享受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9月,优惠政策再加码,企业可以提前享受范围扩展至前三季度。

“新政盘活了现金流,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税务总监王晓雪说,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预缴加计扣除后,可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研发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

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与提前享受范围扩展的双重优惠,更为制造业企业带来动能。10月纳税申报期,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前享受税收减免1.76亿元。“新政策促进了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了核心竞争力。”公司财务总监卢淑华说。

“这项政策使制造业享受双重利好,有利于增强发展动力。”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一级巡视员刘宝柱说,制造业企业不仅可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而且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双重利好惠及18.6万户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金额达9036亿元,减免税额2259亿元,占全部享受优惠户数和减免税额的比重分别为57.7%和67.8%。其中,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带来制造业企业多享受减免税额571亿元,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导向有效得到显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认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跟着科技创新规律走,把握税收政策和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使得政策更加具有生命力。

促进外企在华投资增长

今年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同样依法享受。

据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介绍,税务部门落实专门针对外资的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凡直接用于再投资境内项目的,暂不缴纳预提所得税,有效缓解外资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外资企业在华再投资持续增长。

目前实施效果体现了三方面特点:一是受惠范围扩大,前三季度全国享受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金额96.1亿元,同比增长50.38%;促进股息再投资1000.5亿元,同比增长54.6%;二是受益行业增加,享受政策优惠的被投资企业涵盖了68个行业,与上半年相比,覆盖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外资再投资资金3成以上都流向了汽车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制造业行业;三是外资企业评价积极。调查显示,在今年前三季度近9成已办理递延纳税申报企业认为,递延纳税政策对于企业增资扩产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和“加速增资决策落地”。

此外,今年前三季度外资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2649亿元,减免税额662亿元,享受优惠的外资企业户均研发投入1674万元。“这一数字远远高于其他企业的平均水平,反映出外资企业科技创新力度正在持续加大。”蒙玉英说。

在包括税费优惠政策在内的各项“稳外资”措施的综合作用下,今年前三季度,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的外资企业为4.16万户,较2020年同期增长26.1%,整体恢复至疫情前的水平。全国重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同比增长3.5%。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马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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