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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勇:为什么中国还不需要遗产税

来源:中国税务网 编辑:马娅 2019-10-09 14: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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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靡全球的《21世纪资本论》的作者、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又出新书--《资本与意识形态》,1100多页的法文版率先面世,英文版将在2020年3月出版。在这本书中,皮凯蒂认为,中国应该开征遗产税。

新中国一成立,遗产税开征就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提出建设新税制,涉及包括遗产税在内的14个税种。随着生产资料的公有制,随着工资收入和工分差距的缩小,社会公平已经不需要税收来加以调节,甚至整个社会税收的作用被淡化。改革开放后,遗产税开征也不时提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之后。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1993年1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到开征遗产税;同月的《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还把遗产税列为地方固定收入。1997年,十五大报告也提到开征遗产税。进入21世纪之后,民间甚至有所谓遗产税条例(草案)的官方版本公布,但这已为官方所否认。时至今日,遗产税一直未开征。

遗产税不开征的理由有很多。最近这些年,遗产税在国际上似乎是一个不太受欢迎的税种,一些国家或地区降低遗产税税率,提高免征额,有的干脆取消遗产税。在国际税收竞争的大背景下,遗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过街老鼠。在开放蔚为潮流的背景下,中国开征遗产税的国际气候显然不太友好。作为一个大国,税制选择更主要的是国内因素。为了公平,中国现在就需要遗产税吗?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富裕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家产百亿甚至更多的富豪。富豪的增多,确实是遗产税赖以生存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但是这还构不成征税的充分条件。

中国重启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不过40年,个人所得税放下精英税(只对少数人征收的税)的身段,真正开始大众税(征税面较广)之旅也不过25年(从1994年算起)。但是,税收的促进公平的作用还极为有限,个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最高不过8.9%(2018年)的事实决定了个税所能发挥的调节作用还很不够。2019年起,有专项附加扣除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意味着更多的中低收入者不用缴纳或只要缴纳很少的个税,这样的改革通过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来帮助他们。这一改革由于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继续维持过去的单独计税的做法,而暂时(三年)让部分本来可能税负增加的个人不用增加税负。考虑到这只是暂时的措施,我们可以预期,一旦这样的措施不再延续,个税的促进公平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短期内,我们仍然不能对个税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寄予过高的希望,但未来个税的这一作用将得到更好的发挥。

现实中,一些个人收入未被课税,于是就有征收遗产税的建议,希望个税未能调节到的最后能通过遗产税来兜底。但是,问题在于税务部门能否充分掌握财产信息。如果不能做到,那么谈何对遗产有效课税?如果一定要征遗产税,那么可以想象的是只能对看得见的遗产进行征税。房地产、银行存款、金融资产等信息是税务部门最容易被掌握的,将直接成为课税对象。至于那些价值不菲的名人字画、古董、艺术品等各类信息不容易见到的遗产,即使价值超过那些可以见到的,也不容易被征税。这样,由于遗产分布不同,最后所承担的税负就可能有天壤之别,那么遗产税的公平征收又该如何有效保证?一种税,做不到公平征收,就失去存在的必要性,否则,它只会制造新的不公平。对于一个本身就是要促进公平的税种来说,制造新的不公平是不可思议的。

一个社会如何运行,财富观关系到一个社会的代际公平状况。遗产接受的差别确实影响社会公平的起点。关于是否应该给子孙后代留家产,清代名臣林则徐就有经典的感叹:“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财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遗财不如遗才”“留钱莫若留贤”等说法都反映了这样一种财富观,一种散财的财富观。现代社会应有的“散财之道”并不是所有人天生就会的,这需要学习。与中国这些年经济成长平行的慈善事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各种公益捐款,有些与税收安排有关,但更基础的动机来自人们的慈善情怀。

只要一个社会公共服务好,人们生活无后顾之忧,散财的动机就容易形成。征收遗产税的国家,实际上来自遗产税收入占税收收入之比极低,原因何在?遗产税开征,更重要的目标是鼓励人们将财产捐出去,而不是等到老死之后再缴纳遗产税。只要人们把钱财捐出去,用于公益事业,政府就乐见其成。政府多数情况下不会对这类可能直接规避遗产税的行为大动干戈,因为人们这么做,同样促进了社会公平,而且这么做还对社会另有裨益:人们自己支配自己的财产,足以保护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在没有遗产税的中国,一些富人已自发成立基金会,将自己的相当份额财富或绝大部分的财富投入其中,从事相关的公益事业。代际公平的形成,不见得就非得通过遗产税。遇到代际公平问题,就想着引入遗产税,至少在当下,遗产税的税收征管条件并不具备,税制国际竞争力的构建也不支持,在这个时候,启动遗产税还不到合适时机。

没有遗产税,并不代表中国政府不重视公平。恰恰相反,脱贫攻坚工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公共服务,都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目标的实现,是通过一组公共政策工具,而不是非得靠某个税种。遗产税开征与否,并不影响政府在社会公平上的作用。(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中国税务网

编辑:马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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