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根据办法,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在税前扣除。
本报刊登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划重点了》(详见1月5日A03版)后,连日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反映填写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条件及遇到的问题。针对这些热点问题,1月8日,本报记者邀请了长沙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和湖南税务专家进行解答。
热问1
房租抵扣个税会否引发租金上涨
房租抵个税新政施行,不少租客想用房租抵税的想法却被扼杀。有房东直言,租房都是税后价,如果租客要抵扣个税,要么涨房租,要么租客自己去缴税。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如房东把成本加在租客身上,整个租赁市场的价格或将上涨100元左右,这时将有更多租客放弃申报个税抵扣。
记者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租客】 抵税想法被扼杀,信息填报成难题
“想和房东商量一下房租抵税,需要填写房东个人信息,估计他不会同意。”1月8日,家住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附近的周女士拨通房东电话时十分忐忑。
按照规定,要申报租房抵扣个税,租房者需要填报出租方详细信息。
“如要抵税,房租至少涨100-200元!”房东张女士直言,“一来怕个人信息泄露,二则一旦租赁信息被税务部门所掌握,那么是否追缴过去的租赁税费且不说,未来会不会成为‘秋后算账’的依据也难说。”张女士有3套房子在出租,租客还没表达抵税的意愿,她就把自己的想法提前告诉了租客。
对于房东的想法,家住开福区江景阳光的朱女士表示这也在意料之中,“我租的是三室两厅,月租2000元。对我而言,抵扣可能不太现实。”朱女士算了一笔账,她每月收入8000元,每月房租支出2000元,则申报后每月能抵扣个税45元,而房东有可能需缴纳112元的个人所得税。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租客表示,愿意与房东协商一致,不予申报。
【中介】 已有租客用房东身份证信息自行填报
“抵扣的政策我们都知道,不过这方面还需要跟房东沟通,如果房东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我爱我家营盘路门店的中介人员张先生坦言,目前因政策刚实行,门店关于抵扣的应对还未明确,现在还无法操作。
新环境房屋荷花池门店的房产中介李先生也表示,现在大部分租客都还不知道怎么操作填报,也没有房东信息,所以暂无此类案例。
“不过,最近有不少租客咨询租房抵扣个税的事情,还有部分租客在签租房合同时曾经拍过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已经自己开始填报了。”李先生表示,对中介而言只是多了个流程,不过未来如果需要房东支付个税,肯定还是会加在房租上。
【专家】 专项附加扣除和房租多少没有关系
“专项附加扣除和房租多少没有直接关系。”税务专家介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是让更多的人享受减税红利,减轻税收负担。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料以租房合同为准;若是和房东签的合同,需要填写房东的姓名及纳税人识别号(即其身份证号),但不涉及具体租金金额。同时,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是定额的,而房租的多少,是由房屋租赁市场根据市场行情决定的,两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税务部门不会借此掌握房东具体的租金收入情况。
“个税征收将会越来越规范。”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此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尽可能地释放税收红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信用体系也会越来越完善,以往隐瞒不报、虚构事实、签订阴阳合同从而偷税漏税的行为将会被严惩。
热问2
只有一个子女有工作,赡养老人怎么分摊
办法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人指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有不少读者提问,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有工作的这个子女也只能最多扣除1000元吗?
长沙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如果申报人是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再组合成家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只要被赡养人中有一位年满60岁,即可申请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热问3
填报的个人信息谁来核实
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4种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通过前3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纳税人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所填报的信息。
办法规定,纳税人向单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少读者问到,个人信息虽由单位收集,可是谁来核实信息?
上述负责人表示,单位收集信息后根据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对比,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单位收集会对个人信息进行对比,那APP填报谁来审核?专家介绍,在APP上填写的会要求纳税人输入赡养人的身份证号进行比对,其他途径填写的,税务部门后期也会跟公安部门的信息进行联网对比。
热问4
为什么会出现“被入职”情况
很多纳税人在注册APP后发现任职受雇信息上出现非供职公司的信息。专家表示,出现这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和该单位有过任职关系或薪酬关系,或者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该公司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但也不排除个人信息被冒用的可能。
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是曾经任职的单位,纳税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反馈给该单位扣缴客户端,单位办税员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如果是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点击“申诉”后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热问5
填报的个人信息会泄露吗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求纳税人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网友因此担心: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几乎涵盖了公民所有隐私,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对此,税务专家表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管理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有多道审核把关流程,并建立了追责机制。信息一旦上传,就处于保密状态,除了纳税人可查看自己信息外,其他人都无法调阅。如果税务部门要核查相关信息,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查程序,在被赋予权限之后,方可核查相关纳税人的信息,在多重保密措施之下,确保个人信息不会外泄。
税务专家同时提醒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如实填报,千万不要为了逃避纳税而弄虚作假。如,一些高收入人群为了逃避纳税,而故意将一部分收入填报他人名下。类似这种行为,一旦查实,将会受到处罚,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还会被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卜岚 石芳宇
编辑:任欣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