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30年可以省税将近7万,看上去很美的税延养老保险,市场却并不追捧。
12月4日,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各家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相比预期都有一定差距。不过,税延养老还将向全国推广,有关消息显示,我国将如期在2019年5月份启动个税递延养老制度试点转常规。
产品设计存在较大问题
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一段时间以来,市场效果并没有预期好,受每月定期申报扣税的手续较为繁琐、个税政策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个人购买申报者寥寥,企业购买也并不多。
记者走访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产品购买流程复杂使消费者“望而却步”,还有收益的问题。比如税延养老险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个税改革的实施,税延养老险给个人带来的优惠可能需要重新审视。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税延养老保险“不热”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可能产品设计存在较大的问题,比如优惠力度不够;其次,操作上比较困难,这和税收征管体制有关,我国是单一报税且由单位代扣、代缴,增加了其复杂性;第三,现在税收优惠能覆盖到的群体不够多。
优惠幅度看上去不小
今年4月,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将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通俗地说,对于试点地区的职工,国家将养老保险费从税前工资中扣除,应税工资由此降低,应缴个人所得税也随之降低。这部分降低个税的延迟缴纳可通过配套商业保险实现长期增值,也就是说以税收延迟的时间为个人投保人换来收益的增长。
根据现行试点政策,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缴费税前扣除标准最高为12000元/年。假设月收入达到税前扣除上限的16666.67元,则该职工在购买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每月可少缴的个税约可达到250元,一年延迟缴税金额约可达到3000元。而30年下来,少缴的税费近7万。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林劲榆
编辑:刘艳芳 实习编辑 马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