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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来源:厦门国税 编辑:黄舒婷 2017-12-29 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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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一、……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来源:厦门国税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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