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CRS背景下高净值人士国际税收》报告在“《财经》年会2018:预测与战略”上发布。
报告基于CRS(CommonReportingStandard,统一报告标准)的出台以及我国私人财富快速增长的背景,通过调查研究我国高净值人士的国际税收状况,借鉴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及香港六个主要的中国移民国家或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结合CRS等全球最新的国际反避税及信息情报互换手段。《CRS背景下高净值人士国际税收》报告的发布,旨在呼吁社会关注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以及引导高净值人士全球资产合理税收安排。
解读CRS,引导高净值人士全球资产税收安排
——光大银行发布《CRS背景下高净值人士国际税收》报告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纳税人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和管理资产,并将收益隐匿在境外金融账户以逃避居民国纳税义务的现象日趋严重,各国为了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维护本国税收权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OECD于2014年7月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收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2014年9月,我国承诺将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将在2018年9月完成第一次的信息交换。
同时,伴随我国私人财富的快速增长,高净值人群通过信托、基金或离岸金融账户向海外转移资产的行为更为活跃。CRS的出台虽然使得高净值人群海外账户信息变得完全透明,可以减少隐匿资产逃避纳税义务的现象,但获取涉税信息能否实现税收目的,最终落脚点仍须回归到我国税收实体法。我国对外承诺开展情报交换时间点的不断迫近,因此,现阶段我国迫切需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及相应的国际反避税措施。
光大银行:CRS、高净值人士与全球资产税收
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樊巍女士出席论坛并致辞。樊女士在致辞中表示,中国光大银行始终努力践行社会责任,一直以来光大银行通过不断强化自身,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关注公益事业,努力做到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的平衡。自2013年起,中国光大银行便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在税务研究领域开始合作,先后撰写了多份研究报告,包括支持中小企业财税政策研究的中小企业税务发展报告,以及关注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税收与企业发展报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好评。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将资产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配置,各国政府为了维护各国税收的权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中国政府将于2018年9月完成第一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高净值人群如何对全球资产进行合理的税收安排,也成为时下的热点话题。此次光大银行再次联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发布的《CRS背景下高净值人士国际税收报告》正是基于上述背景。
樊女士致辞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教授,以报告执理人的身份为参会嘉宾发布了《CRS背景下高净值人士国际税收报告》。
报告主要由CRS概述、CRS国际执行情况、我国高净值人士情况分析、个人所得税政策比较与分析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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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RS
出台背景:受G20委托,2014年7月,OECD发布了Standard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AEOI标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获得当年G20布里斯班峰会的核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统一报告)标准规定了金融机构收集和报送外国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信息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操作方法:根据AEOI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涉及国家和地区:在G20的大力推动下,目前已有100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AEOI标准”,2018年9月后,依照CRS规则,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参与国或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将会自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于此同时,其他参与国或地区也将自动收到由中国提供的信息。
尽调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订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和特定保险机构,应按照以下时间和要求,对在本机构开立的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非居民账户,并收集账户相关信息:
关于高净值人士
《CRS背景下高净值人士国际税收报告》中,通过问卷形式对我国高净值人士情况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包括高净值群体基本情况、资产配置情况、对CRS反应情况、对个税看法等关键问题。报告分析显示:
·我国高净值人士其中居民纳税人占比较大;
·七成以上高净值居民纳税人表示没有任何海外金融账户;
·金融账户地区选择上,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最受欢迎;
·在高净值非居民纳税人中,属于美国税收居民的人数最多;
·40-50岁年龄段占比最高;
·年收入在50-100万元之间的人群最多;
·收入来源主要为投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经营所得;
·从事行业类别中建筑、房地行业产业占比最高;
·进行资产配置的首要目的是实现资产增值;
·占比较大的投资工具为房地产、股票、信托和基金;
·绝大部分高净值人士选择银行理财中心作为财富管理的途径;
·大部分高净值人士投资资产在家庭资产结构中所占比例在30%-70%之间,属于中立型投资者;
·接近一半人对信托资产的投资不超过其可投资资产的五分之一;
·近九成高净值人士倾向于投资安全性较高的产品,因此选择信托等固收理财;
·超过半数的高净值人士认为信托产品存在一定风险性;
·大部分高净值人士对CRS的了解情况一般;
·高达六成以上的高净值人士认为CRS会增加个人所得税纳税负担;
·近六成高净值人士认为应当咨询税务专家从而应对CRS;
·近半数高净值人士已经邀请了专业人士对CRS进行讲解,也有近半数的高净值人士已经通过聘请专业人士对个税进行筹划从而规避CRS带来的不利影响;
·大部分调查的高净值人士表示对移民政策有一般了解;
·七成以上倾向于投资移民;
·近七成高净值人士认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水平适中。
参与问卷调查的高净值人士还阐述了自己对CRS的看法以及对个税改革的建议。
李旭红教授表示,CRS背景下,高净值人士应注意充分了解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状态;充分了解海外资产的存在形式;关注海外金融资产所在地信息披露要求;在资产配置过程中注意做好税后收益的比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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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进行的对话环节,李旭红教授与财政部外派银河金控股权董事、财政部税政司原副司长张天犁、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米尔斯坦中国区总裁、纽约私人银行与信托中国区总裁王岩等嘉宾就我国个税改革、CRS对高净值人士在资本管理上的影响、我国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税务代理、美国FATCA系统及税收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深度讨论。(详见下方“对话环节嘉宾观点摘要”)
此时已临近本场夜话的结束时间,但场内仍座无虚席,与会听众继续向发言嘉宾提问,李旭红教授、李万甫所长、王岩总裁就税收监管、海内外家族信托、境外资产、税后收益等问题一一进行解答,现场气氛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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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环节嘉宾观点摘要=====
张天犁:个税改革过程如何凝聚共识是一个大问题
财政部外派银河金控股权董事、财政部税政司原副司长张天犁表示,个税改革备受社会关注,历来争议很大,其实个税改革非常复杂,个税影响到资金和人才流动,必须考虑国内外情况,考虑政策合理性,同时还要考虑税务征管可操作性。此外,在改革过程中凝聚共识也是一个大问题。
美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40%,相比之下,中国个税1万亿多一点,占税收总额才7%多一点,不足以支撑我国的主要税种,但个税近年来的增长速度是很快的。张天犁认为,无论从收入比重还是所处地位,个税改革仍将是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
关于税制模式,今后改革的方向就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模式,但张天犁介绍,两种税制其实各有利弊,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源并不丰厚,如果实行全面综合征税,所有人进行纳税申报,很大一部分其实达不到征税标准,这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中央多次提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政策。
另外,扣除额度问题,标准到底多少合适,社会要求提高门槛,但在税收确定扣除标准时,考虑的不是居民个人收入数,而是包括居民平均消费额、人均赡养抚养系数、以及一定的超前系数等因素。还有地区不平衡问题,不同地区收入水平有很大差异,因此全国个税标准只能采取中间路线,走拉平政策。
此外,个税改革还包括税率急剧调整问题、税收优惠问题、家庭监管等诸多问题,这都是个税改革过程中需要直面的问题。
李旭红:上百个国家已经纳入CRS覆盖范围包括开曼群岛等
“高净值人士首先要分辨居民还是非居民身份,如果是居民身份,CRS情报信息交换暂时不产生影响;如果是非居民,要分辨在金融机账户是存量还是增量,如果是增量,是2017年6月30日后新开设账户,那要主动申报你是否是非居民,一旦你填表主动申报的话就自动归集到情报交汇的账户。如果是存量,靠金融机构排查,首先看是不是达到一百万。达到100万美元,明年完成信息交汇到其所在国,未到100万美金,也只是时间拖后问题,明年12月31号就要把你的信息交付出去。因此作为非居民,其实现在做资产变动没有太大意义,到明年所有非居民的金融账户都要进行交互。”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如此表示,并进一步强调,“不要以为把银行的钱转到保险公司,或者把保险公司钱转到基金公司就能避开交换信息,所有的资产管理公司都在CRS衡量范围内,但房地产、古董不在这一范围内”。
在李旭红看来,CRS是一种信息的交换,比如说你是一个中国居民,然后你在香港的一些信息交换给中国,其实最终的征税权利是属于中国权力机关。不单香港,有一百个国家已经纳入了CRS覆盖范围,包括开曼群岛等,因此这些信息交回到中国,应该怎么样纳税还是要遵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法和中国的税管法。
李万甫:个税改革要进一步考虑国际反避税大趋势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随着国际反避税合作加强,国际征管合作的密切协作,税收情报交换的日益拓展,个人所得税在未来的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考虑到国际反避税这样一个大趋势”。
高净值人群在关注国际和国内层面改革趋势的同时,更关注自己自身的资产的保值增值,从税收的角度,更多还是立足于规范税收的征管,加强跨国的税收合作。
李林军:个人税务代理市场是未来的一个蓝海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认为:“个税代理将是中国未来高净值人群个税缴纳的一个发展趋势。”
李林军介绍,美国个税代理非常发达,注册代理、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有100万人在做居民个税代理,2016年美国纳税记录显示,有1.5亿人申报个税,1.1亿人申请退税,而我国去年大概3000多万人代扣代缴。
美国1.5亿人申报,税务代理人是100万,我们3个亿申报,未来代理就不是100万,而是200万甚至更多,因此税务代理市场是未来的一个蓝海。
高净值人士为什么需要代理?因为税法非常复杂,政策在变,征管模式也在变化,将来用信息化进行征管,对个人风险是很大的。
王岩:CRS是信息交流系统政府把压力责任加到了开户金融机构
“CRS是一个信息交换的系统,没有监管只是一个互换。原来所谓的一些避税天堂,像开曼群岛、瑞士,因为加入了CRS,到明年9月份之后都将失去他原来的一些避税功能。现在很多客户把账号现在转到美国的信托,因为美国有四个洲可以设立特殊的家族信托合法的避税。”米尔斯坦中国区总裁、纽约私人银行与信托中国区总裁王岩表示,近些年随着中国海外的投资增加和个人资产的快速增长,我们从2010年开始越来越多接触国内一些高端客户人群在海外投资的需要,也牵扯到一些家族在海外的投资。
CRS的实行对中国高净值客户有哪些影响?王岩指出,CRS是一个报告的信息交流系统,但是政府把它的压力责任加到了这些开户的金融机构中,要由他们能够认真负责的提供客户真实的背景和居住地的材料,那如果他发现有违规的情况下,就会在美国根据他的收入和情况进行罚款,去德意志银行、高盛开户会非常难。
来源:中华网
编辑:黄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