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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走向何方?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黄舒婷 2017-09-07 09: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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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上,有多位代表、委员希望能提高个税起征点。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表示,四年来,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2%,但个税起征点四年没变,没考虑物价涨幅、吃、住、行等基本家庭支出的大幅增长。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总裁董明珠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让工薪阶层有更高的消费能力,然而仅仅靠涨工资的方式对收入提高不明显。“增加的工资要交税,上税后,最终拿到的钱又会缩水。”

  全国人大代表俞学文最近表示,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低,造成很多低收入人群需缴纳个税,负担比较重。“对绝大多数工薪阶层中的低收入者来讲,相当一部分人上有老下有小,教育、养老、医疗、买房等生活必要支出压力不小。”他建议应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课征对象是个人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的个人所得包括: (1) 工资、薪金所得;(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 劳务报酬所得;(5) 稿酬所得;(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 财产租赁所得;(9) 财产转让所得;(10) 偶然所得;(11)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什么是“月饼税”?

  2009年9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就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信补贴扣缴个税等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各类交通补贴与通信补贴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上海青年报》的相关报道中,为了形象地说明此事,用中秋节的月饼举例,说明单位发放的职工实物补贴也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来被演绎为“月饼税”,引发广泛争议,2011年9月个人所得税调整时,公众对“月饼税”仍不依不饶,数百万人在网上集体抗议,将“月饼税”一度推上了新浪微博热门话题的榜首。

  事实上,关于交通补贴和通信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直都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据此,企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和通信补贴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见,“月饼税”实际上是对个人所得税中对职工获得的实物补贴的征税,是早已有之的合法事物。

  “月饼税”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强烈反映,原因在于: 一是人们在情感上接受不了月饼还要征税。国人一直重视传统文化,中秋佳节承载了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而月饼更是中秋文化内涵的最主要载体。单位给员工发月饼,体现的不仅仅是单纯的劳动报酬发放,而且是对员工的一份人文关怀。当象征丰收团圆、亲情美满的中秋月饼都要被征税时,大家就会感觉备受伤害。甚至有人质疑既然中秋节要收“月饼税”,那端午节是否还要征收“粽子税”呢?人们将原本就征收的所谓“月饼税”当成新的税种来看待,于是产生了恐慌。二是因为2011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很多媒体借题炒作,将“月饼税”大作宣传,很多人对个人所得税不了解,仅仅凭借自己的想象,将其对税负过重的不满借此发泄,希望政府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能够更多地减轻居民税负。

   个人所得税有起征点吗?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正确表达方式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是指税法规定的准予在课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标准数额,即对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数额中固定免予征税的部分。凡是规定有费用扣除标准的,对费用扣除标准以内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部分征税。比如,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2006年1月1日起为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为2000元。如果某人每月取得工资收入2000元,2006年时应以400元(2000-1600=400元)乘以5%计算纳税,2008年3月1日起则不纳税。

  2011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起征点。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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