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是全国唯一没有大江大河过境的省份,省人均水资源量和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左右。作为一个缺水大省,河北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长期依靠超采地下水来维持。
为了抑制地下水超采,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利用,2016年7月1日,河北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启动了水资源税改革。通过“清费立税”,以税收杠杆调节社会用水需求。一年多过去了,改革效果如何?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 差别化税率推动企业求变
改革实施后,河北省将原来收取的水资源费降为零,改征水资源税。再生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税额标准依次增高,其中地下水的税率是地表水的8至12倍。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差别化税率,引导企业调整用水结构,少用稀缺的地下水,尽量使用地表水。
水资源税的开征,促使企业围绕“节水”做文章。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担负着整个石家庄市的集中供热,每年的用水量超过1000万吨。为节约用水,公司积极加强技术创新,通过新技术和节水设备来加大用水回收,加强循环水再利用。仅去年一年,就比2015年节水80万吨。“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实施制水系统改造,采用城市再生水取代地下水,实现1500万吨生产用水的全部替代。”石家庄热电公司经济运行部的李柯告诉记者。
用水的成本降低了,相当于提高了企业“效益”。
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介绍称,改革推进一年多来,试点成效逐步显现,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引导节约用水的调控作用日趋显现,社会用水意识普遍增强,实现了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转变。
根据河北省对526家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25.1%的企业在改革试点后增加了新的节水设施,30.42%的企业计划新增节水设备投资。2016年全省总用水量比2015年减少4.6亿吨。
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创新联合管税模式
改革前,水资源费由水利部门负责收缴。水资源税改革后,征收主体变为地税部门,但所需的大量税源信息仍由水利部门负责提供。如何实现这之间的平稳过渡?对此,河北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高会民表示,“此次水资源税的改革模式可以用二十个字来概括,即‘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
水利部门负责信息获取和核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的取水许可情况、实际取用水量、超计划取用水量、非法取水处罚等信息;地税部门负责税款征收,比对水利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后征收税款。
联合管税的模式,破解了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了税费转换的无缝对接。
据了解,“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后,水资源税的水量核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可以实现远程实时动态水量额监控与核定、企业取用水量确认、征税信息共享和税款催收等。部门之间信息实现实时共享,从而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和水量核定书的顺利传递。
多跑网络少走马路 “绿色通道”获纳税人点赞
在河北省石家庄裕华区的征税大厅,一位前来办理缴纳业务的纳税人与记者聊起来,“现在缴纳水资源税非常方便,我只花几分钟就办完了。”
实现一站式办理纳税,同时推行网上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 让纳税人多跑网络,少走马路,是河北省此次改革中的又一创新举措。
河北省水利厅张厅长表示,“我们与地税部门联合开设取水量审核窗口,建立了水资源税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分类处理,集中审批,以最便捷的方式完成水量核定和纳税申报。”
“目前水资源税实施网上服务,对我们企业来说真是方便了很多。” 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操作更简便,实时性更好,减少了以往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我们可以不受时间和场地的限制,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避免了到办税服务厅申报时的拥挤,减少了等候的时间,提高了不少工作效率。”
从水资源费到水资源税,增加的,是水资源的节约意识,减少的,是水资源的不合理使用,悄然改变的,是取用水的习惯和方式。
日前,国家评估组对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开展了实地督查。评估组认为,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进展顺利,达到了试点预期目标,具有可推广性。
来源:人民网
作者:金晨
编辑:黄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