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的主播“新贵”个税都缴了吗?网红主播没缴个税是如何被发现的?主播行业的收入情况和纳税现状如何?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收入3.9亿元,因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今年最终补缴了税款6000多万元。该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去年以来,资本快速介入等诸多利好将直播市场推向风口,也让国内各大直播平台的主播迎来身价三级跳,动辄年收入几十万上百万已不鲜见。
如此高收入的主播“新贵”个税都缴了吗?那么,网红主播没缴个税是如何被发现的?主播行业的收入情况和纳税现状如何?北京青年报记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解密
3.9亿元收入主播漏税被追缴
说起此次3.9亿元收入的网红主播是如何被追缴6000多万元个税的,朝阳区地税局数据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解密,“是大数据。”
“新兴业态绝非法外之地,我们在信息分析中寻求突破,促进对网红经济的税收问题也能准确核查。”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朝阳区地税局今年运用大数据实施“信息管税”,重点针对新兴的行业业态堵塞税收漏洞。网红经济的涉税风险点进入了朝阳区地税局的视线。
据介绍,此次调查中,税务人员首先将目标锁定几家大型直播平台,从几大直播平台的规模分析、缴纳税款分析,发现有网红企业规模与纳税比重差别很大,其中一家直播平台的纳税情况可能存在很大问题,于是确定以此为突破口测算直播平台纳税易产生的漏洞。
这家知名大型直播平台有数百位明星入驻,活跃用户达数百万。“说实话,对于这些直播平台的商业运营模式之前我们也不是很懂。”相关调查人员透露,为了找到突破口,工作人员在下企业调研核实之前,专门下载了该公司的应用程序,多用多看紧急恶补,尽快熟悉这家企业的运营特点。
多番核查之后,调查人员摸清了这家公司的主播收益和提现方式。该公司主播获得各种礼物的打赏,实际上收取了粉丝购买的虚拟货币X,再将其兑换成虚拟货币Y,就能通过支付宝提现,其在兑换过程中该公司按一定比例提成。
朝阳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发现,这家企业自成立以来确认的所有收入,均未包括支付给网络主播的个人分成收入,也未给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地税部门强调,直播平台制定了相关财务规则,主播也是依靠该平台取得的收入,显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应由该公司承担。
现象
优秀直播平台主播月入上万
来自某平台的主播小美,每天晚上在该平台上与粉丝聊天、唱歌,直播房间显示其粉丝在线人数有数万。在直播屏幕上,来自粉丝的礼物刷个不停,一会儿一辆虚拟跑车,一会儿一套海景别墅,而价值较小的豆子则有人不停在刷,呈现出“*83…*84…*85…”的效果来。小美在收到较昂贵的礼物时,会停下直播内容,对送礼的粉丝表示感谢;而在直播间隙,她也会撒娇向粉丝要礼物,“你们想不想看我跳舞呀?想看的就刷辆跑车。”根据平台规则,这一辆跑车几乎相当于人民币120元左右。这样下来,她每月在直播平台上的收入基本在2万元左右。
不过,粉丝打赏的礼物收入也不全部进入主播的账户,平台会根据事先约定抽取一定的分成。比如来疯平台抽成为50%左右,YY平台抽成为79%-90%,映客平台抽成68%,花椒收取10%的提现收取费,斗鱼的分成比例按照主播级别为50%到10%。总之,各家的分成比例不尽相同。比如一辆120元的跑车礼物,在分成后属于主播的部分可能只剩“四个轮子”,大概50元左右可以进入主播自己的账户。
不管是虚拟跑车还是一枚金币,在直播平台,这些粉丝打赏的礼物最终都会变为真金白银进入主播口袋。在直播平台上,主播可能一晚的收入就达上千,月入几万的主播并不少见。这些收入除了要给平台按比例分成之外,其余的都可以随时提现。不过,主播的缴税情况却成为了税务部门的新难题。
[NextPage]调查
部分直播平台代扣代缴
北青报记者查询到,目前部分直播平台对旗下主播的纳税做出了规定,平台代为扣缴。
比如YY主播的佣金收入超过800元的部分就需要缴税(城建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多项税额),扣税后的金额才是主播的实得金额。而斗鱼平台的公告显示,鱼丸(平台的一种礼物)结算金额在税前为全额发放,鱼丸奖励按照100KG=100元的比例全额发放,主播需承担该部分税费。根据鱼丸奖励性质划分,鱼丸奖励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该部分税务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映客平台也表示,映客平台一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纳税,平台都会对旗下主播的应纳税额代扣代缴。
另一大型直播平台负责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旗下主播分为两种,一种为以个人名义加入平台的主播,他们的收入一旦超过标准,平台就会直接代扣代缴,其余的会返给主播作为税后收入;另一种为以公会性质加入的主播,平台就会直接与公会签订合同,收入直接分成给公会,公会去履行缴税的义务。公会相当于一个职业主播机构,旗下拥有多名主播,一般会在签约直播平台上拥有独立的直播间,直播平台还有针对公会的多种活动,从而为公会增加人气。该平台还表示,在为主播缴纳完他们的应缴税费之后,企业方面同时会将自己分成的收入上报给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关注
税务部门或跨省协查“网红”收入
“这次检查发现,同为大型直播平台但是财务制度却是大相径庭,说明对这个新兴行业的内外部管理都亟待加强,同时要解决直播衍生出的问题必须抓住平台这个牛鼻子。”相关调查人员表示。
第三方分析机构2016年发布的多份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市场上共生长着200多家直播公司,各方资本纷纷涌入,直播App的市场如群雄逐鹿般风起云涌。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
地税部门分析认为,直播平台已经进入了爆发式增长时期,但这个新兴行业在税收遵从度等方面确实还有待提高。随着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实施,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网红经济企业交易方式灵活多样,交易范围突破了地域限制,企业容易向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转移,因此纳税地点的确认相对有难度。对于一名网红在多个平台直播、多处取得收入的问题,税务部门需要加大跨省协查的力度。”在对上述直播平台数据进行核查、分析后,朝阳地税相关调查人员同时表示,网红名人的收入不止包括打赏收入,还包括广告收入、线下商演收入等。要监控这些收入来源,确定网红名人个人所得税扣缴基数,税务部门今后还需要加强对网红名人所在经纪公司的监督与检查。
文/本报记者 温婧 任笑元
财经观察
直播平台纳税规范亟待完善
北青报记者粗略统计,目前网络上有超过100家直播平台,一些平台连需要取得的资质都没有,更别提依法纳税了。现在直播平台的规范性参差不齐,比如朝阳区税务局查获的一家直播平台有数百位明星入驻、活跃用户达百万,但其负责人竟然不熟悉纳税规范与流程。
而各个纳税平台对具体纳税额和纳税项目的规定也并不一致,有的按照偶然所得纳税,有的缴纳城建税、营业税,有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实际上这些专业主播应当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等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事件中,获得收入的主播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直播平台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对于直播等新兴行业的税务规范亟待完善,而目前在法律中并无对直播、打赏等问题的直接规范,企业和管理部门也在共同探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认为,打赏是近两年的新生事物,有待《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时完善。
文/本报记者 温婧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