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底,南昌县国税稽查局移交给南昌县公安局一线索称,江西森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洋公司)和江西杰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森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审查,该局分别于今年1月28日和5月9日对杰森公司和森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立案侦查。经查实,涉案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亿余元。
目前,南昌县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杰、王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假冒他人身份注册多家空壳公司
一年前,南昌县国税稽查局移交给南昌县公安局一条线索,称森洋公司和杰森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审查,南昌县公安局分别于今年1月28日和5月9日分别对杰森公司、森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立案侦查。
2015年年初,陈某纠集王某杰、王某用他人的身份证信息在南昌县注册了森洋公司、杰森公司等多家公司,经营范围均为珠宝玉器、金银饰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加工、销售。但
这些公司均没有实际的经营场地,仅租用南昌县莲塘镇一小区一间房屋,从事犯罪活动。
随后,陈某在深圳、上海等地,找到需要大量购买黄金的散户。由于这些散户购买黄金时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约定给散户的黄金价格略低于市场销售价,这些散户将需要购买黄金的资金转入森洋公司或者杰森公司,这两家公司再通过多家上线公司购买黄金后提货给散户,从而获取大量购买黄金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高额利润
办案民警经侦查了解到,陈某安排王某杰、王某等人将所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南昌县国税局办理抵扣认证。陈某在联系多家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后,将这些公司的单位信息提供给王某杰、王某等人。
此后,王某杰、王某等人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在南昌县注册成立的公司以及福建人谢某勇等人账号进行表面的资金运作,利用杰森公司、森洋公司为多家“客户”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高额的利润。其中,2015年5月至6月,森洋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5次给山东烟台某首饰公司汇款共7000余万元人民币,同年6月10日,森洋公司通过他人向该公司支付150万元的开票费,同年5月6日、6月16日、6月29日,该公司给森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商品名黄金,发票金额近1.8亿元人民币,税额近3000万元,价税合计2亿余元。之后,森洋公司将该公司虚开的近1.8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南昌县国税局认证抵扣。
同样,杰森公司自成立以来也没有实际经营地,仅在南昌县莲塘镇租了一间办公场所用于开票,通过其他公司以及他人账号,进行表面的资金运作。
多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南昌县警方在搜查获取得了上述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大量证据材料后判定,森洋公司、杰森公司以及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杰、王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目前,南昌县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杰、王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南昌县警方最后查实统计,森洋公司接受烟台某首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发票金额近1.8亿元人民币,税额近3000万元,价税合计2亿余元;杰森公司为大连某贸易公司、北京某商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发票金额近1200万元,税额202万余元,价税合计近1400万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强、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被移送起诉。
◎文/余勇 张义亮 记者龚少春
来源:中国江西网
编辑:杨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