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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将在全国复制推广

来源:中国税务报微信 编辑:胡芙 2016-11-17 09: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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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63号),明确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等在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通知给出的时限是2016年11月30日前。

  12个改革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1、投资管理领域:“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企业简易注销”等3项。

  2、贸易便利化领域:“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出境加工监管”、“企业协调员制度”、“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新模式”、“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等7项。

  3、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2项。

  7个改革事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包括:①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②一次备案,多次使用;③委内加工监管;④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⑤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⑥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

  

改革事项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改革事项

负责部门

推广范围

时限

1

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

商务部

全国

2016年11月30日前

2

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

海关总署

全国

3

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

海关总署

全国

4

出境加工监管

海关总署

全国

5

企业协调员制度

海关总署

全国

6

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

海关总署

全国

7

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海关总署

全国

8

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

税务总局

全国

9

企业简易注销

工商总局

全国

10

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全国

11

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新模式

质检总局

全国

12

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

质检总局

全国

13

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环境保护部

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4

一次备案,多次使用

海关总署

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5

委内加工监管

海关总署

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6

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海关总署

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7

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

海关总署

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8

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

质检总局

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9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

海关总署

实行通关一体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来源:中国税务报微信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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