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蔡岩红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对外发布《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以下简称《督审规范》),全面规范督察审计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标准等业务,形成覆盖国税、地税,涵盖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财务审计。以监督税收政策落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权力行使“不任性”。
“此次出台的《督审规范》,既具有基本的制度规定性,又具有较强的操作指引性,体现出鲜明的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特色。”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督察规范》包括督察审计基本规范、执法督察操作规范、内部审计操作规范三篇。其中执法督察操作规范和内部审计操作规范,梳理风险点2343个,检查方法和路径936个,政策法规依据1342个。
为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督审规范》对每一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都从业务概括、资料归集、方法路径、政策依据、整改建议等方面都作了详细描述规范,使各项工作清晰明了、有据可循,工作人员可以按图索骥、对照作业。特别是每一项政策都指明了可能出现的疑点,并给出提示,方便工作人员操作。例如,为了规范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审规范》明确提出了对企业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未按规定分开进行核算违规实行加计扣除未审核纠正、未按规定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核查等9项疑点提示。
同时,在税收优惠督察操作规范中,针对如何检查和评价税务机关办理核准类减免税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督审规范》也列出了具体的方法路径、政策依据和整改建议。如对符合减免税条件而未享受的纳税人及时进行提醒,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或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资格的纳税人及时进行处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对相关税务机关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针对重大经济决策审计,《督审规范》要求主要检查和评价经济决策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不符合单位客观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主要负责人“一言堂”决策,未按规定实行末位发言制等18项疑点;明确查询网络财务管理软件、对比大额资金支出原始凭证等方法和路径。对审计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一个好的规范制定出来,仅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真正应用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告诉记者,随着《督审规范》等各项税收工作规范的落实和完善,一定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税收现代化建设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蔡岩红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