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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税收黑名单如何恢复“自由身”?企业现身说法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胡芙 2016-08-15 09: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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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仁祥医药有限公司、黔兴精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明达水泥有限公司等7户列入税收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的企业主动到税务机关足额缴清了共计5770万元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贵州省国税局启动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将这7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从公告栏中撤出,该省发改委、公安、银行和工商管理等22个单位同时依法解除了对案件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措施,7户企业恢复“自由身”。

  这7户企业因采取设置真假两套账,商品销售不开、少开或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偷税手段,不缴少缴应纳税款,于近3年分别被税务机关依法查处,按相关规定列入税收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这7户企业的违法案件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省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网、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公开曝光,并成为税务机关实施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的重点监控对象,同时,在经营、投融资、土地供应、进出口及人员出境、担任相关职务和部分高消费行为等方面,受到多个单位的诸多限制或禁止。

  利用账外经营手段不列、少列收入偷税736万元,被税务机关处罚款370万元、加收滞纳金188万元的某公司会计告诉记者:“自从被列入税收诚信‘黑名单’以后,我们到很多单位办事都因为这个不良记录碰壁。印象最深的是有段时间企业资金紧张,去银行办贷款,费尽周折都贷不出来。真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啊!”

  据贵州省国税局总会计师赵寿介绍,税收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推行以来,贵州国税局共对外公布了16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信息。这次有将近一半的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了纳税义务,体现了税收“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的震慑力和约束力,以守信者为荣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在形成。

  “从被纳入政府部门联合惩戒‘黑名单’到重新获得‘清白身’,我们经历了冰火两重天,今后再也不会在税收上打主意了。”黔兴公司负责人感慨万千。“受到联合惩戒后,我们切实感受到了税收‘黑名单’的巨大威力,也清醒认识到只有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企业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今后我们一定要切实依法履行好纳税义务,希望能够早日获得一块A级信用纳税人的‘金字招牌’”。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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