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来源:北京地税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