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为确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能够顺利完成首期申报,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来源:湖北国税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