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初,烟台莱阳市国税稽查人员在例行日常检查中发现,当地的大飞皮件有限公司涉嫌用假发票抵扣税款,已抵扣的税款约有60余万元,莱阳市国税局认为该公司有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于是他们启动警税联动机制,将该案件移交至莱阳市公安局。
莱阳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经侦民警秘密侦查得知,该公司近期计划撤离莱阳,于是警方当即将该公司的法人张芳(女)和一位总经理(后确认为王平)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
经过侦查,警方虽然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了确认,但面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事实,嫌疑人始终予以否认。在这种情况下,专案组民警从该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入手,环环相扣地查证发票的去向。经过认真梳理,涉案证据渐渐清晰,从该公司开具的发票流向,发现蔓延至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浙江、甘肃等15个省份,总共涉及企业达100余家。
在有关账目、银行查询等证据的不断充实的情况下,涉案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逐渐清晰起来,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2015年10月15日,莱阳市公安局依法将该案向当地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经查,涉案犯罪嫌疑人等在莱阳注册成立大飞皮件有限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取暴利,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他们采用假进项发票报账抵扣、低价购买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法取得进项,然后再通过网络联系下家,在无任何实际交易业务的情况下,对外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开票额6%的价格收取开票费,至案发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69余万元,涉税416万元。
当地的司法机关对莱阳市公安局调查获取的证据予以充分认可。近日,莱阳市人民法院在主要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判处王平十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来源:大众网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