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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要要突破哪些难点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来源:中国税务网 编辑:胡芙 2015-12-07 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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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收入陷阱”是2006年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因德米特·吉尔和霍米·哈拉斯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提出的名词。其大意是:当各经济体从低收入状态进入到中等收入状态,原有的经济政策和增长机制无法支持其继续发展以达到更高的收入水平,人均GDP很难突破10000美元,从而使经济增长陷入停滞。很快,“中等收入陷阱”一词,在相关国家的决策层和研究经济问题的专家中流行起来。
  
  传统的发展中国家税制,为政府提供最大收入的是间接税。一方面,由于富人相对较少,征收直接税意义不大,税收负担基本由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承担;另一方面,从税收征管的角度,间接税较直接税更容易征收。如果我国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发展中国家,而是处于发展中国家历程的中高级阶段及下一步将进入高级阶段,那么,我国目前沿用传统的发展中国家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就到了转型的时候。也就是说,我国今后的税收负担,要由以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来承担转为以广大高中收入阶层来承担。能否实现这个转变,取决于如何突破以下两个难点:一是利益关系的调整。作为高收入阶层,税收改革后此阶层是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主要税收负担者,难免会采取种种手段来抵制税收改革。二是要建立实名制的个人收入申报和财产登记制度。直接税之所以难征难管,最关键的原因在于税务部门难以掌握个人的收入来源和财产状况。对于这个难点,可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情,采取个人所有的收入与支出都在一个固定的账号反映,将个人的财产置于税务部门的监管之中。实行这样的财产透明制度,难度非常大,要在全国同步推行很不现实,可先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探索,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来源:中国税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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