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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的消费品如何计算消费税?

来源:北京市地税局 编辑:胡芙 2015-11-19 09: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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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来源:北京市地税局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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