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为不折不扣落实该项惠民政策,市国税局主动作为,通过在办税大厅张贴公告、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等形式宣传车购税新政具体内容,确保车主及时获取优惠信息;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各汽车经销企业,现场开展政策解读和答疑,及时解决业务操作和技术问题。此外,严格减税审核管理,准确执行税收政策,对不属于规定日期购买的车辆,一律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来源:岳阳日报
作者:刘 革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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