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不足的问题,交通部表示,自2004年起,交通部在国省干线公路上组织开展了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安保工程”),通过采取“主动引导、被动防护”为主的技术措施,加强行车安全隐患路段的综合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小公路交通事故伤害,降低事故死亡率,保障行车安全。2006年,这项工作由国省干线公路延伸至农村公路。截至2014年底的11年间,已累计投入车购税资金139.4亿元,支持各地改造公路安全隐患路段42.4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投入资金64.6亿元,改造安全隐患路段17.66万公里。实施安保工程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在驾驶员年均增长20%和车辆年均增长30%的情况下,2013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万车死亡率、十万人口死亡率均显著下降,分别为2004年的58.2%,49.3%,45.1%,27.9%和56.1%。
关于从中央层面加大对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资金投入的建议,交通部表示,“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车购税资金投入,同时,分东、中、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研究提高车购税补助标准,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关于研究山区农村公路安保措施的建议。针对部分山区农村公路路面较窄,路侧空间不足,设置护栏等安全设施确实较为困难的情况,交通部委托研究单位开发了适用于农村公路的C级波形梁钢护栏和水泥混凝土护栏,其中C级波形梁钢护栏以托架代替防阻块,起到连接护栏板和立柱的作用,横向宽度可减少14.7cm;C级水泥混凝土护栏采用减薄的底面结构,横向宽度较常规结构减少16.4cm。此外,还针对农村公路松软土质路肩、坚硬的石质路肩、路肩边坡不稳或没有有效路肩等情况,开发了护栏基础设置技术,利用这一技术,可在基本不占用有效路面宽度的前提下,在路肩范围内设置护栏。目前,这两种新型护栏已通过实车碰撞试验,护栏基础设置技术也在多个省份得到成功试用,能够很好地满足山区农村公路实际需要。这些新型技术措施正随着《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的颁布施行,在全国得到推广应用。
关于建立安保工程管护机制的建议。国办发55号文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纳入养护工程范畴,根据安全设施的使用年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按照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努力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鼓励各地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养护,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
来源:中国网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