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国税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自评考评讲评工作的意见》,通过“三评一督办”,搭建全方位立体式讲评机制,打造绩效管理责任落实闭环。
据悉,“三评一督办”主要指广泛开展绩效自评、严格督导绩效考评、持续完善绩效讲评以及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督办。
根据意见,湖南省国税局系统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绩效自评制度,自评范围从个人开始,由点及面,将个人自评、部门自评和单位自评结合起来,形成“个人——部门——单位”逐级自评、层层递进、全面覆盖的三维评价模型,确保不留死角,不搞特殊。同时,湖南省国税局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严格考评纪律,研究裁定考评争议事项;建立对下“零扣分”约束机制,对除分档指标之外全年出现“零扣分”的考评处室,原则上取消绩效管理先进处室评选资格,并对“零扣分”指标进行严格审查,存在考评瑕疵的,按规定对责任单位予以减分。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必须按季进行讲评,部门讲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讲评,单位绩效讲评原则上由单位“一把手”主持,绩效办通报全面情况。此外,建立起部门督查督办制度,各考评部门对其所考核指标工作均可填制重点事项督办单,通过下发督办单,定期提醒,完成登记销号等环节,促进督导工作有效落实。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肖军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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