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门9月7日晚联合发文称,自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前,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