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 来源:福建省国税局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