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宁一企业吃了“阴阳发票”的亏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朱卉 编辑:刘娜 2015-07-27 09:22:12
时刻新闻
—分享—

  ■记者朱卉通讯员黄笑

  本报讯在与国外买家合作的过程中,开具“阴阳发票”,以“配合”买家逃避本国海关监管,当出口企业这样做的时候,却没有意识到风险正在悄悄降临。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嘉兴办事处(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嘉兴办”)近期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就有一家海宁企业因为“阴阳发票”而吃了亏。

  今年4月,这家海宁出口企业向“中国信保嘉兴办”通报一则可损案件,其向一印度企业出口的4万美元货物,买家在支付了2万美元后拖欠剩余货款。出口企业与买家合作多年,历史上合作顺利,未出现过付款问题。而此次买家拖欠货款后,出口企业多次电话、邮件均联系不上买家,于是报损并委托中国信保进行追讨。

  接到报案后中国信保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买家在沉默一段时间后,向中国信保海外渠道表示,其已经付清了货款。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出口企业与该印度买家合作的过程中,出口企业一直按照买家的要求出具两套发票,一套是出口货物的准确发票,另外一套是买家为了降低进口关税要求出口企业出具的低值发票,即我们平常所说的“阴阳发票”。

  “买方同时要求企业将低值的发票发送至其公司邮箱,另一套高值发票则发至其私人邮箱。在历史付款中,低值金额通过买家公司账号支付,剩余货款则通过私人账户或其他途径支付。”中国信保嘉兴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做法表面上看是买方为了逃避本国海关监管,实际上对出口企业的权益或者未来出口造成了极大隐患。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阴阳发票”的做法在某些特定国别、行业、企业还是较为常见的,为了顺利接单,国内出口企业往往会配合买家。然而商务部的《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里已明确了关于开具“阴阳发票”的处罚措施,而且如果出现货物被进口国海关查扣的情况,出口企业收回货款的可能性极低,更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者技术走私,势必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一旦买方不愿付款,出口企业主张正常的债权金额就变得极为困难。

  “本案中的出口企业就遇到了买方不认债的情况,而且买家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出口企业即便要主张债权从证据链的角度来看也很难实现。”该负责人表示,因此中国信保提醒各出口企业,应坚决拒绝买方出具“阴阳发票”的无理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朱卉

编辑:刘娜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税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