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记者从国税总局获悉,从本月起,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三种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可省去公证的费用,直接申请免营业税。 此前,为了堵住“假赠与”的税收漏洞,国税总局曾于2006年发文提出,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时,均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规定,对于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受赠人需要缴纳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和契税。其中,契税按照全额征收,一般为3%.另外,当受赠人对外销售转让该项不动产时,不仅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缴纳营业税,还需要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