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4年12月1日,煤炭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以来,税收征管运行平稳,征纳秩序良好,各项工作基本落实到位,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但也遇到一些亟待解释、细化或明确的实际问题。
从主要内容来看,《办法》首先明确煤炭计税价格的合理确定方法。其次,明确运费扣减范围等问题。第三,明确折算率的确定原则和计算公式。
此外,《办法》还就地税机关如何建立本地煤炭价格监控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加强协税合作等方面做了规定和指引,以进一步做好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刘娜